今年7月,《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印发,提出要拓宽灵活就业发展渠道,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加快推动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等行业发展,为劳动者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创造条件。
目前,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大数据服务的广泛应用催生了各种新型产业形态和商业模式。以灵活就业为主的新就业形态成为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新引擎,有效对冲了疫情导致的就业岗位不足。在多种新型灵活就业的形式中,共享经济、直播经济、数字经济的表现尤为亮眼。
共享员工保就业,共享经济、直播经济等表现亮眼
从招聘平台最新的的公开数据显示,在今年第二季度,直播平台以347.8%的增速强势领跑灵活就业招聘需求,知识服务、自媒体、生活配送分别增长75.6%、65.1%、35.4%。可见,疫情以来,除外卖派送、共享出行等平台外,直播平台也成为在提供就业机会的重要渠道之一,在职业技能的二次使用上,直播平台实现方式上更加灵活。
用工成本低、政策补贴好,使灵活用工形式的在企业端的认可度大幅提升。数据显示,灵活就业的总体招聘人数同比增长76.4%,而传统就业的招聘人数同比下降13.8%。灵活用工的形式也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日益形成以劳务派遣公司为主,以雇佣线下兼职、临时性工作人员,通过互联网平台社会化用工等方式为辅的用工形态。
中国劳动和社会科学保障研究院研究表明,我国总体上有1 亿人从事灵活性的就业,其中有 7800 万人是依托互联网的新就业形态。在新就业形态下,员工对企业的从属关系依旧在经济层面存在。但一个重要的事实是,工作的兼职性质导致平台员工在组织层面上并不属于平台企业,“公司+员工”的雇佣模式正在向“平台+个人”的合作关系演变。
灵活用工多元发展,平台企业、第三方提高服务体验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5G技术不断完善与成熟,便捷的信息交流让社会分工越来越趋向垂直化,人类办公的场景丰富化且随时随地实现,吸引职场人在未来规划中作出灵活性调整。许多身有一技之长的人,不必依附于某个企业单位,就能以自由灵活的方式进行工作,并获得酬劳,从事自由职业或零工工作的人士,也将逐年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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